喪家過年禁忌-注意事項
錫安京典提醒您~喪家在治喪期/守孝對年內
碰到農曆春節過年應注意的禁忌和事項
根據台灣喪禮習俗,若喪期遇到過年時建議遵循以下禁忌/事項
一、不貼春聯或張燈結綵
需保持低調,避免有慶祝的氛圍。
二、不到別人家拜年
守喪中應避免進入別人家中,並減少娛樂活動。
三、不親自做糕餅
可請親戚(姻親)協助買或製作,但需回送一包糖給對方。
四、是否包紅包?
至於過年是否包紅包,看各家庭習慣,通常不包但可包給家裡的直系長輩及晚輩,旁系親屬不方便直接給予,但可請他人協助代包或代為轉交。(PS:若詢問過後雙方均不介意,仍可互包紅包唷)
五、送神日不做清屯
農曆12月24日迎新年前,為所謂的「送神日」(亦稱清屯日),需待對年後,方可幫神明桌大掃除。
六、不拜天公
家裡的祖先、地基主及土地公沒有拜拜的忌諱,仍可在除夕當天照常祭拜。但若尚未舉行告別儀式、出殯,則一律都不拜。
七、春節祭拜時間需比祭祖提前一天
依往年春節祭拜習慣及配合當地習俗,何時祭祖就提前一天祭拜新亡者。祭拜供品通常以飯菜及往者生前喜歡吃的食物為主。
八、不親自到廟裡祭改、點光明燈、安太歲
習俗為對年內喪家不去廟裡拜拜(現多為百日後即恢復正常祭拜)。
若有祭改、安太歲、點光明燈…等等的儀式需求,則採取不自己入廟內,請他人協助安排的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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